法律问答

乡下五保户死后,丧葬费是否有补贴?

2023-07-07 18: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五保户死后的殉葬补贴没有规定是几个月的,具体补助情况需咨询当地五保户补助负责部门。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由提供供养服务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照料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丧葬事宜,相关费用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中列支。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法律分析:五保户死后的殉葬补贴没有规定是几个月的,具体补助情况需咨询当地五保户补助负责部门。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由提供供养服务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照料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丧葬事宜,相关费用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中列支。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法律分析:五保户死亡之后的丧葬费用,应该依法由村集体以及民政机关进行承担,不另外去发丧葬费用。五保户是没有额外的资金缴纳社保的,自然为社保缴纳者提供的丧葬补贴,五保户是无法拿到的。
    对于其遗产也会由村集体继承,农村的五保供养对象会把承包土地交给他人进行代耕,收益由五保供养对象所有。
    简单来说,五保户在去世之后是没有丧葬补贴的。至于具体的办法由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去进行规定,对于财政困难五保户供养,需要给予适当补助。
    按照国家标准来看,凡是参加基本养老险的个人,因病且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