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承担离婚协议的债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
2023-07-07 21: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离婚债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在订立离婚债务协议中,不得免除另一方债务责任,应当在不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健康和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离婚债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在订立离婚债务协议中,不得免除另一方债务责任,应当在不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健康和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订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涉及债务不一定有效,如果债权人是知道夫妻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的就有效;如果债权人不知情的话协议就只是家庭内部的一个约定,在损害债权人权利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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