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六天。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要工资

讨薪
2023-07-07 22:0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办法来要工资:依法收集能证明本人与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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