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轻微骨折能评伤残吗

工伤索赔
2023-07-08 05: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可以评伤残,一般属于九至十级伤残。九级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法律依据:《伤残鉴定标准》第二条
    十级评定: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有骨折;
    5、关节功能丧失;
    6、末节离断。
  • 骨折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并发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具有其他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会评上伤残。职工在因工骨折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其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工伤轻微骨折是否能评残,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伤情来判断。如果是轻微骨折的话,最多可能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但是鉴定的最终结果要以鉴定机关的结论为准,劳动者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申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