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件男方未婚女方离婚

结婚
2023-07-08 06: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准备的材料是双方当事人常住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各自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应该准备的证件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