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合同责任有何不同

侵权赔偿
2023-07-08 07: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主要区别如下:
    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产品侵权责任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
    2、产品质量纠纷的损害事实是产品本身的价值损失等间接损失,而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伤害或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
    3、产品侵权责任的致害原因是物品,是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产品对人身或财产的致害,产品质量纠纷的致害原因是违约;
    4、确定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此责任构成不需要具备过错要件,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责任,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具备主观过错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 产品侵权责任的内涵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等人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而依法应承担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销售产品侵权的,应当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更换产品、继续履行产品销售合同等。具体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看原告如何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