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公司欠我钱,打欠条是以公司的名义,现在欠条已经到期一年多了,欠条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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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欠条有效。可以起诉,随时都可以主张权利。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签订
买卖合同作为
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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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具欠条的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权代表,则出具的欠条可以认定为公司行为,则该欠条是具有效力的,债权人可以追究公司拖欠货款的责任;如果该个人与公司没有关联,单纯以私人名义出具欠条,则该行为系个人行为,无法代表公司,所写欠条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
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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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欠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采用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的方法追回欠债。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和进行民事诉讼。诉讼判决生效以后可以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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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