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三月四号看的新房子,因为装修风格好房主又说装修好后空了八个月没事。我也以为没事。当时就交了定金1000块。房主让第二天签合同。就这样签了一年的。房租和押金共计22000元。想通几天风后。本打算十号入住,因房主安热水器,昨天11号晚7点多我和老公去新房,住了一晚上起来后我鼻腔难受嗓子不舒服。老公觉得胸闷。而我是个孕妇,小便时流绿色分泌物,以前从没有过,我想问问律师我可以要求房主退还房租及押金吗?

2019-05-29 05:04: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 定金与押金就履行合同而言,就保证意义来说,有一定的相同性,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1: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
    2: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
    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而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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