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主是否在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将户口迁出和法律?

2023-07-08 08: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户口,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如果发生卖家不迁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只能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不能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只要户口迁出人员主动申请,并且提供了相应的合规手续文件,那么就不需要户主知道此事。
    户主,并不具备限制其他人员迁出的权力。
    当然,如果没有人提出过迁出,手续都不全,还能把人迁出去,那就是违法甚至犯罪的操作了。
  • 法律分析: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户口,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如果发生卖家不迁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只能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不能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