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精神损失费 这些费用怎么算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8 08: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5.护理费。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的护理人员实际工资计算,家人护理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如果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则按照每小一岁减一年的方式,最低不可少于5年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满60周岁以上的,则每增加一岁可减少一年,最低不可少于5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交通肇事中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误工费一般可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而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