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患者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子女抚养
2023-07-08 09: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其没有同意的行为能力的,就不需要其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由下列人员来担任监护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当事人要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其没有同意的行为能力的,就不需要其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由下列人员来担任监护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精神病人一定要有监护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监护人。一般是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照顺序担任其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