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想裁员,不想赔偿,让我们签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8 09: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正面回答
    被公司裁员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1、通知被裁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3、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分析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被公司裁员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根据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出现公司裁员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还包括下列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到期不晓得;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公司裁员,一般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出现此种情况的话,建议您跟公司索要赔偿,如果公司不答应,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