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别人的车,违章了,可以找别人代办么

2023-07-08 09:4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人不去,由别人代办处理违章是可以的,但要出具授权委托书。代办人需要提交被代办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被代办人的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处罚决定书,把以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能代办车辆违章处理。对于一些情节轻微不是必须要本人处理的违章,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代理人处理违章的,应当携带处罚决定书或者处罚通知单以及驾驶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材料等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车主前往,车主与驾驶人不同的,驾驶人携带资料去处理就可以。如果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处理车辆违法,不需要车辆到场,别人代办也可以,但必须拿着代办人的证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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