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未婚先孕使女方宫外孕输卵管侧切除,能否要求赔偿

2023-07-08 09:54: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婚生子女有补偿。如果女方因未婚生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比如造成严重的妇科疾病甚至不孕症甚至其他疾病,那么男方需要支付女方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等相关费用。未婚生子为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享有和婚生子一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侵害。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女方隐瞒怀孕结婚男不可要求赔偿。凡是涉及到赔偿,必须是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而女方隐瞒自己怀孕与男方结婚不算是过错行为,男方不可以以此为由女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