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我一直领着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3-07-08 10:2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金一般是在每月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发放,需要注意,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1、失业金是政府帮助失业人员的政策。领取失业金需要到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带领自己的身份证和失业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申领失业金,当申领通过后就可以准备申领,注意申领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是一定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才有申领资格,否则,不予办理。根据国家政策,申领失业金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业问题。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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