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满18岁还能要求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7-08 11: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满18岁一般不可以要抚养费,除非是父母愿意继续给付或者子女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父母也可以继续给付抚养费给孩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孩子满18岁的一般不能再索要18岁以后的抚养费,但是可以索要成年之前的抚养费。
    如果孩子满十八周岁了,但是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仍然可以索要18岁以后的抚养费:
    一、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接收高中及以下教育;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年满18岁一般不能要抚养费了。但若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然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