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评估是按购买价格评估,还是按抵押贷款评估?

二手房
2023-07-08 11: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买房时,买卖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
    【2】在给房屋投保之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这就是房地产保险评估;
    【3】在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一般会以房产作为抵押物,为还款提供担保,此时,银行为了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4】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显示公平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此时,买卖合同任何一方或者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由于涉及到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就银行就需要请第三方的评估机构来进行房产抵押评估,再以评估结果来决定房产贷款的比例。但对于房产抵押评估的费用多少和房产抵押评估的费到底由谁承担,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房产抵押评估费不由购房者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法律分析: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由于涉及到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就银行就需要请第三方的评估机构来进行房产抵押评估,再以评估结果来决定房产贷款的比例。但对于房产抵押评估的费用多少和房产抵押评估的费到底由谁承担,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房产抵押评估费不由购房者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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