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实习期内,还有一个月实习期结束,晚上9:30吃饭,喝了不到3瓶啤酒,晚上02:30查住,酒后驾驶,酒精含量104交警说记12分,注销驾照,三年后报名参加考试,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他们说的三年规定,我也不知道在那儿能够找到这个规定,求解答!谢谢!

2019-05-29 06:2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实习期酒后驾车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我国法律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新规定如下: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最后,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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