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很多人看来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完全是两回事,那么为什么打完民事官司之后,还可以接着走刑事呢?
一、原则上不能走刑事诉讼
在一场民事诉讼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如果正在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该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确认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和效力。
应该在裁定中立刻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等待刑事程序终结之后再恢复审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走完民事诉讼之后,一般是不能再接着走刑事诉讼的。
二、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是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或者是亲属都有权利提起带民事诉讼。
如果说国家财产或者是集体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同样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三、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其实是一种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了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利范围。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法律。民事诉讼就是规定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程序法,如果案子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的那么就是刑事案件。如果这个案子是在法院进行审判的,法官判定对错就是依照民法来规定的,这就是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