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物业公司要求入户门必须内开我,业主私自改为外开可以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业主维权
2023-07-08 12:0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入户门往里开还是往外开并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大多选择往外开的原因是基于安全及扩大独用面积的考虑,但原则上还要考虑具体的楼栋户型,因为往外开无法发现门外的情况,容易撞到门外的人,如果是撞到老年人就更危险了。
    所以,哪种开门的方式是正确的,并无定论,从利己的角度,外开最好;从利人的角度,里开最好,所以主要还是看户型图和原始设计,不要擅自变更开门方向即可。
  • 法律分析:是可以外开门的,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任何条款禁止入户门向外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一、业主更换入户门物业该不该管?
    1、业主更换入户门物业该管。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必须要达到两个条件:
    (1)是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
    (2)是业主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七十条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物业主要管理那些方面?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