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男方欠信用卡,向他人借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7-08 12: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于家庭生活所需而共同欠下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需把握两个大前提,即“有无举债合意”和“是否共享利益”,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不承担该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规定认定夫妻间共同债务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夫妻婚姻关系存在的期间,一般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证明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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