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挖机在农村自建房中,把墙碰倒把人砸伤,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8 1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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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本人与侵权行为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来起诉。且受害人要及时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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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面施工导致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由承担施工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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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是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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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