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前女友说她和我生了一个儿子,她没有给我抚养,而是把孩子送人,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3-07-08 14: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起诉要回来。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当事人生活,当事人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但是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对方一起居住的,或者是对方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要回女孩的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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