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订婚,同居一年多。现在男人要求退婚,女人要求退还会议礼物和三金。女人能不退吗?

彩礼
2023-07-08 14: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以下情况可以退还:
    1、只是订婚的 彩礼 ,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主法自2021年1月1日期废止)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 应当退还。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退还。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
    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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