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怎么认定标准
1、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明如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车逃跑或弃车逃跑;
(2)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开车离开现场的;
(3)有其他违法行为不配合警方做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组逃跑的;
(4)拯救伤员送到医院后不报案、留虚假联系方式、不去交警部门自首以及对事故情报恶意隐瞒的。
二、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是什么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以下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