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丈夫的名字,贷款还没还清,可以加上我的名字还是换成我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3-07-08 14: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改,房产证是丈夫名字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也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需要夫妻双方拿着相关证明,比如房产证,房屋缴款手续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
    或者是用买卖或赠予的方式来办理。有正常的手续,房产证应该就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房产赠与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3、原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
    4、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共有人);
    5、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评估报告。
  • 法律分析: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若是婚后还贷的,房产证上是不能再加名字的。因为银行是债权方,他们有权拒绝加名要求,且贷款是一方办理的,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若添加了另一人共有,银行是要承担风险的;加名是保证另一半的财产份额,可以通过公证来解决此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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