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被劝退,说绩效考核不达标,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8 16: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转正后单位不能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转正后劳动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总之,公司要想在试用期间就辞退员工,必需符合以上四条当中至少一条。否则公司应该对员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不能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转正后劳动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