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如股权继承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
二、提交公证机关,由公证人办理,按指示操作;
三、到股权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备案。
股权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3、亲属证明。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由死者单位出具;
4、继承人有
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提交放弃
继承权的声明;异地公证后应当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当地应当向公证处发表声明;
5、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