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微信上找人买东西买假货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7-08 17: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您好,当你发现购到假货时,首先要保护证据,主要有物品和发票等,最好不要直接去与商家交涉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或被抢失证据。正确的步骤是:
    1、请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2、请消协出面调解(要注意:只有调解权);
    3、如调解不能,则可应工商部门举报(要注意:工商部门是以行政处罚为主要任务,你不一定得到相应的赔偿);
    4、如果此事具有新闻的典型性,且商家因怕造成社会影响对其不利,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要注意:新闻媒体只有报导权,没有调解义务也没有执法权,有时弄不好他自己还会摊官司);
    5、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索赔。只要你证据充分,你就一定会胜诉的(要注意: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别忘了让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当事人在网上买到假货的,一般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与商家进行协商,索要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在微商那里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退换货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