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单位接手的项目,不赚钱,不能支付工人的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7-08 17: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 用工单位不发工资处理的方式: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调解之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
    1、若是给单位工作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但要是给个人工作,这个时候就不能成立劳动关系,那么在不给工资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工地老板,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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