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房子,房租付了押金,押金六个月才退还,但是因为第二个月没有住,所以不租。我不想把押金抵消这个月,但是房东要求我支付这个月的租金,不退还押金是合理的吗?

房屋租赁
2023-07-08 18: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合同对于押金的处理有明确约定,那么押金的退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发生合同约定的不退还押金的事由,则押金不予退还。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押金的性质或规则,一般来说押金作为预付款处理,原则上押金要退还。
    但是如果出现租客未按期交付租金、租客损坏租赁物或房屋内的物品等,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为了防止到期不退租房押金的情况出现,双方当事人应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相关事宜。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通常的做法则是“押一付三”,也就是在租房时先交纳三个月的房租,然后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在退房时予以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你好,押金应当退还,但提前退租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押金是应当退还的,押金通常是约束承租人不得损坏租赁物,只要不存在该情形,押金不得扣留。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也构成了违约,如果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费尚未给付,需要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的,一般也要按租金标准支付一至两个月的寻租期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