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原因是如何写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8 18: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写个人原因有没有问题?如果劳动者是因个人原因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
    3、裁员和辞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