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路上被电瓶车撞了骶4、5椎骨骨折可以算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7-08 20: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路上受伤一般不算工伤。但如果是因非自己的责任而出现了交通事故;那么一般就可以在合理的时间之内认定为工伤,从而利用工伤的条款来进行赔偿;同时也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的赔偿。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
    第三,本人不是全责或者不是主责;
    第四,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赔偿按照正常的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可以算是工伤吗
    1、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可以算是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有哪些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