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轨并有了孩子,这孩子算不算证据

婚外情
2023-07-08 2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的出轨证据:
    1、出轨方和出轨对象来往的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2、亲子鉴定,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3、配偶报警出轨方在外出轨时,警方的笔录;
    4、出轨方主动承认自己婚内出轨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民法典可以通过以下证据判定夫妻一方有婚内出轨行为:
    1、在平时出轨方和出轨对象的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亲密录像等;
    2、亲子鉴定,若配偶与他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3、出轨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婚内出轨行为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承认出轨的,在法庭也是算证据的,一般可以算是当事人陈述。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搜集的证据有:要求其写下与出轨有关的保证书;保存好其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等;拍摄对方与第三者被捉奸的录像或者照片;记录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