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签订的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一般也是有效的。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生效条件的合同有效,借款期限不是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一致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