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已经好几年了,但是这几年我们住在一起了。现在我们正式分开了。抚养费怎么给?男人说只给1500是合理的吗?他月收入2万左右。我能要求他给多少钱?我检查信息是20%到30%,也就是4000到5000。他肯定不会同意。我能要求他给这么多吗?

子女抚养
2023-07-08 22: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月收入2000元,按照上述比例,就是要交400到600元左右。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一、抚养费是不是一人一半?
    抚养费是不是一人一半,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由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抚养费这个问题是非常的关键的,主要就是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非常妥善的安排,这里的抚养费用不仅仅是包括孩子的医疗费用,还包括有孩子的教育费用和生活费,熊通常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就是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最终的抚养费用支付标准。
  • 离婚后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