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男方拿到证书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9 00: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子、偿还房贷,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依照约定处理,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房屋归属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双方名下,也不论房屋是贷款购买抑或全款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共同签名贷款,所以无论实际上的还款人是谁,双方都会有房贷记录的。男方还款所用的钱也属于夫妻的共同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