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丢失了离婚协议,如何补办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
2023-07-09 00: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丢失后补办方式是:当事人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事先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然后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离婚协议书需要留一份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按如下方式予以补办: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拿着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如果还没办理登记的,重新写一份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