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大学生,暑期在辅导机构带课,校长说走时节工资,没有结,说次月15号结,依旧没有结,一直拖欠至今,给的理由是做的课后反馈不满意,课程已结束,他不给正面回答,就说他不满意,一直为由,拖欠工资

2019-05-29 08:26: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如果在你收到判决书十日后,判决就已生效,该公司如果不执行判决,你可以立即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可以从网上下载,法院也有现成的表格,手写或打印都可以。

    三、你可以将公司的财产情况告诉法院,这样即使公司万般推脱抵赖的,法院也会很快给予执行。

    四、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注销公司,或者把账户的钱款全部取光等,都是无效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对方转移的财产。

    五、你直接申请执行就行了,不要等他回心转意。

    六、执行的概率要看具体情况和法院的态度,执行期限不好估计。

    七、应该注意他转移资产,及时和法院沟通。
  • 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要求支付工资时,不能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另外,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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