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约定银行放款当日交房,银行放款当日房东以有租客为由不安合同交房,拖了15天租客搬出才交房,每天违约金200元,房东拒不支付。请问我可以先收房再起诉房东违约吗?我怎样才能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

2019-05-29 08:30: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若甲方(房东)违约责任处理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 二手房违约指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其中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手房违约可通过以下诉讼途径解决,起诉是最常见的争议解约途径,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好的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