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子女抚养
2023-07-09 07: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的债,其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非是父母去世的,其子女继承了遗产,则其子女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欠债,是不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的。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不得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若父母欠下的债务系家庭经营所欠债务,理应由家庭财产来共同偿还。若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系其父母出资购买,且购买当时其未成年并无经济能力的,虽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可以执行该房产,但需追加未成年子女为被执行人之后才能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