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协议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
2023-07-09 08:2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信息;
    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公司的股权结构、转让方的持股比例;
    4、其他股东意愿、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章程;
    4、原股东以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需要的其它材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