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省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办理流程如何?

2023-07-09 08: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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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进行年检的程序:
    (一)向登记主管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年检报告书的内容逐项的填写;
    (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实,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收取年检费,发还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
  • 企业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资和私营企业在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以及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在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广告经营项目的企业在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办理;外资企业在外资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
  • 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法律依据::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 2010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二、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10 年底。
    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10 年底。
    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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