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出具,需要哪些材料

2023-07-09 09:1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是当地计生办出具的。你也可以自己起草,写清夫妻二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与什么时间结婚,生育了几个孩子,孩子的性别、名字等,结尾为合法生育,无违法生育。
    当地社区(村委会)、乡镇计生部门、县级计生部门盖章确认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 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3.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再到居委会开无超生证明,带户籍证明与无超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计划生育证明。女方在原籍计生办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