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外婆过世,我的一些彩礼钱还在外婆那里,要不要还呢

彩礼
2023-07-09 09:2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结婚前对方长辈送的东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归还。但如果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彩礼,双方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前对方长辈送的东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归还。但如果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彩礼,双方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彩礼一般算婚后财产,确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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