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轿车开车门交通事故由谁负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9 09: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应由下列主体承担责任:
    1、如果车辆违规的,一般应由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2、如果属于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如果属于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乘客开门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开门的,乘客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