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房子。出差回来后,我发现房子被拆除了,所有的东西都丢了。我怎样才能挽回损失?

房屋租赁
2023-07-09 10:1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二、法律依据::《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拆迁出租的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对直管公房住宅房屋的拆迁,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且承租人他处无住房的,被拆迁人可以按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补偿承租人后解除租赁关系,租赁关系解除后,只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也可以按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优惠20%将被拆迁房屋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购房后,按本办法的规定选择补偿方式。被拆迁人不同意出售被拆迁房屋,又不能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由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拆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评估总额的1%给予承租人一次性补偿,原租赁关系解除;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直管公房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管房屋的拆迁,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被拆迁人已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或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只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
  • 法律分析:有。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1、承租人租赁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的房屋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主要的补偿项目是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就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