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没钱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7-09 10: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申请强制执行了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了还是不给钱的办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 你应该是因为案件被申请强制执行了,请先于具体承办法官联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被强制执行需要配合法院的执行部门,按照判决书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实在没钱可以和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以后慢慢还钱。
  •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没有钱会被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