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协议离婚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3-07-09 10: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要走的流程: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属实的,在规定的三十日期满之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具体程序主要为:
    1、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等待离婚冷静期
    4、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手续该依照下列流程予以办理: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表;
    2、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证件以及相关材料;
    3、由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员对材料予以审核是否齐全合法;
    4、审核后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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