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9 11: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费用谁来承担
    1、交通事故起诉费用承担的原则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诉讼费谁出
    1、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汽车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两个主险要上全。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投保的车险险种,这个是必须投保的。而商业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这里的两个主险是指车损险和三责险;
    2、看清限制性规定。在一些保险公司条款中,进行投保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这些规定,以免出事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记着索要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车主们一定要看清业务员是否保险条款了,看清有哪些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以便在后期理赔时有理有据。
  •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有很多种承担方式,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但是都是由主张的一方先交预交,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谁负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